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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ulating...

唉,第三章,讲的是“局内人”阿莫斯·特沃斯基,这个人啊,真挺有意思。

先说说阿姆农·拉波波特,这哥们儿厉害,18岁就被以色列军方看上了,说是啥有领导才能。然后直接被扔去指挥坦克了,他自己都懵了,说:“我压根儿不知道还有坦克师这玩意儿!” 1956年10月,为了给被杀的以色列平民报仇,他奉命开着坦克冲向约旦。 哎呦,这种突袭行动,谁知道下一秒会发生啥?开枪还是停火?杀人还是放人?生还是死?之前有个和他一样大的以色列士兵被叙利亚抓了,那哥们儿直接自杀了,免得被逼供。尸体送回来的时候,脚指甲里藏着小纸条,写着:“我没有当叛徒。”哎,真惨!

阿姆农那晚上做的第一个决定是停火。他的任务是炮轰约旦警察局的二楼,配合伞兵炸一楼。他怕误伤自己人嘛。 停火之后,他从坦克里的无线电里听到了地面的声音。“突然,我一下子醒了!这可不是冒险游戏,不是扮演好人坏人。这是生死关头!” 伞兵是以色列军队里的精英,这次肉搏战伤亡惨重。但是阿姆农听到的声音,冷静得让人吃惊,甚至有点儿轻描淡写。“没有一丝慌乱,语调不急不缓,几乎没有任何感情色彩。” 这些犹太人都变成斯巴达勇士了?怎么会这样?阿姆农也不知道自己在肉搏战里会咋样,他希望自己也能是个勇士。

两周后,阿姆农开着坦克冲进了埃及,这回是真要打仗了。战场上到处都是炮火,他得躲着埃及人的炸弹,还得小心自己人的误伤。 有一次,一架埃及的米格-15战斗机直接朝着他的坦克冲过来,他头正伸出炮塔看呢,赶紧朝驾驶员大喊,这才躲过一劫。 他觉得那架飞机就像是来削掉他的脑袋的。 几天后,埃及士兵投降了。他们之前被贝都因人追着抢枪和靴子,现在却求着贝都因人给他们水和遮阳伞。 前一天,阿姆农还想着杀这些人呢,现在却只有怜悯。他又一次觉得不可思议:“从一个高效的杀人机器变成一个心怀慈悲的人,竟然这么容易,这么快!” 怎么会这样呢?

战争结束了,阿姆农只想远离这一切。“两年的坦克兵生涯让我变得有点儿野性难驯,”他说,“我想离开,越远越好,可是坐飞机出国太贵了。” 50年代的以色列人,还没想过咋缓解压力,只想着怎么应对。 他在红海北部的沙漠里找到了一份铜矿的工作,说是所罗门王的矿藏。矿工大部分是监狱里的劳工,阿姆农数学比别人好,就当了图书管理员。这所罗门王的铜矿条件差,连厕所和卫生纸都没有。“有一次,我跑到外面去解决一下个人问题,在一张擦屁股的报纸上,我看到了一则消息。上面说,希伯来大学要开办心理学专业了。” 那时候他才20岁,只听说过弗洛伊德和荣格。 心理学的书很少,但他就是对这个领域感兴趣。他也说不清为啥,可能是一种本能的呼唤,心理学正好能满足他的需要。

这是以色列第一次开办心理学专业,入学考试竞争激烈得要命。 阿姆农看到消息几周后,也去报名了,在希伯来大学的修道院门口等着参加考试。 有一套题是丹尼尔·卡尼曼设计的,他用自己编的语言写了篇文章,让考生分析语法结构。 哇,等着考试的人排到了大街上。 招生名额只有20个左右,可是想学的人有几百个。 1957年,太多以色列年轻人渴望读书了。 最后选上的20个人都特别厉害,19个后来都读了博士,还有一个女生成绩最好,但是毕业后就回家当贤妻良母了。 在以色列,心理学的重要性,堪比阿拉巴马州的橄榄球运动。

人群里,有个小个子站在阿姆农旁边,脸色苍白,娃娃脸,看起来只有15岁,但穿得很怪。 他穿着橡胶底的长靴,挺括的制服,头上还戴着以色列伞兵的红色贝雷帽,活像个新一代斯巴达勇士。 他们聊了几句,他说自己叫阿莫斯·特沃斯基。 阿姆农记不清聊了啥,只记得当时的感觉:“我一眼就看出,他比我聪明。”

在以色列人眼里,阿莫斯·特沃斯基是最特别的人,但也是最典型的以色列人。 他爸妈20年代从俄国逃出来的,为了躲避反犹势力,投身到犹太复国主义运动里。 他妈,吉尼亚·特沃斯基,热衷政治活动,当选了以色列第一届议会议员,还连任了四届。 她牺牲了所有私人生活,一心扑在公共事业上。 她经常到处跑,阿莫斯刚出生不久就去了欧洲,待了两年,帮美国军队解救集中营的难民,安置幸存者。 回国后,她更多时间都在耶路撒冷的议会里,很少在家。

阿莫斯有个姐姐,比他大13岁,所以他基本上是当独生子养大的,主要靠他爸照顾。 他爸叫约瑟夫·特沃斯基,是个兽医,整天和牲畜打交道。 约瑟夫是犹太教拉比的儿子,但他不信教,只喜欢俄罗斯文学,对别人讲的故事特别感兴趣。 他以前是医生,后来改行了。阿莫斯说,他爸是因为“动物的痛苦比人类多,但抱怨却比人类少”才当了兽医。 约瑟夫很严肃,但说到自己的生活和工作,会把儿子抱到腿上,开心地讲自己的经历,讲存在的神秘性。 “本研究献给我的父亲,是他激发了我对世界的好奇心。”阿莫斯在博士毕业论文里这么写道。

阿莫斯总说,有的人之所以能遇到有趣的事,是因为他们善于把平凡的经历编织成有趣的故事。 他自己就特别会讲故事,而且故事总是特别惊人。 他说话有点儿口齿不清,像加泰罗尼亚人说西班牙语。 他的皮肤很白,血管都看得清。 说话或者听别人说话的时候,那双淡蓝色的眼睛转得飞快,好像要抓住每一个灵感。

就算在说话的时候,他也总让人觉得他在动。 按一般的标准,他不算运动健将,个子一直那么小,但他身手敏捷,跑得飞快,灵活得不可思议。 他能以惊人的速度在山上跑来跑去,就像山里的野人。 他最喜欢玩的一个把戏,有时候讲故事的时候会做,就是爬到高处,石头上或者坦克顶上,然后面朝下俯冲下去,身体和地面平行。 每次人们惊叫出声的时候,他总会在最后关头挺起身子双脚落地。 他喜欢那种坠落的感觉,喜欢从高处俯瞰大地。

阿莫斯对待自己的身体也很勇敢,或者说他至少想显得勇敢。 1950年,他跟着爸妈从耶路撒冷搬到海法之后不久,就有机会和其他孩子一起去游泳池玩了。 游泳池里有个10米高的跳台,其他孩子想用激将法让他跳下去。 那时候阿莫斯才12岁,没学过游泳。 以色列独立战争的时候,耶路撒冷的人连水都没得喝,更别说游泳池了。 于是,阿莫斯挑了个大点的孩子,对他说:“我会从上面跳下去,但是在我落水后,你得把我拉起来。” 就这样,阿莫斯从10米高台上跳了下去,那个大男孩在他快淹死的时候把他捞了出来。

上了高中,阿莫斯和以色列的其他孩子一样,面临着选文科还是理科的问题。 那时候的以色列鼓励男生学理科,因为数理化被看成是国家的命脉。 阿莫斯在理科方面很有天赋,可能比其他男孩都厉害。 但是,奇怪的是,班里最聪明的男孩里,只有他一个人选了人文科学。 进入这个未知的领域,说明他做了一个大胆的尝试:数学他可以自学,但是人文科学给他带来了一种全新的体验。 阿莫斯说,他忘不了在巴鲁克·库兹韦尔的人文学课堂上的感受。“和一些乏味而肤浅的课程比起来,他的课给我带来了最美妙的享受和最震撼的感觉,他让我充分领略了希伯来文学和哲学的魅力。” 阿莫斯在给姐姐的信里这么写道。 他给库兹韦尔写过诗,还说他将来想当诗人,或者文学评论家。

私底下,阿莫斯和一个叫戴利亚·拉维科维奇的新生建立了一种亲密的,甚至有点儿浪漫的关系。 戴利亚郁郁寡欢,父亲去世后,她在基布兹集体农场住过,特别讨厌那个地方,后来又去过几个寄养家庭,没有一个满意的。 她是个社会异类,至少在50年代的以色列人看来是这样。 但是阿莫斯,这个学校里的风云人物,却和她关系很好。 大家都觉得摸不着头脑。 那时候的阿莫斯看起来还像个孩子,而戴利亚无论从哪个角度看,都已经是个年轻姑娘了。 他喜欢户外,喜欢运动;而她,好吧,所有女孩都去上体育课的时候,她却坐在窗户边抽烟。 阿莫斯喜欢和别人成群结队,而她总是形单影只。 后来,戴利亚凭借诗歌创作获得了以色列的最高文学奖项,成了全球瞩目的新星,人们才说:“哦,这就难怪了,原来两个人都是天才。” 那时候,巴鲁克·库兹韦尔已经是以色列最有影响力的文学评论家,阿莫斯曾经想继续做他的学生,但是没能如愿。 在所有人眼中,阿莫斯始终是最积极、最阳光的。 而戴利亚和库兹韦尔一样,都曾经想过自杀(库兹韦尔最后成功了)。

和50年代在海法的大部分孩子一样,阿莫斯也加入了一个叫“纳哈尔”的左翼青年组织,并且很快就当了领头人。“纳哈尔”是希伯来文“青年战斗先锋团”的缩写,目标是把学校毕业的年轻的犹太复国主义者送到基布兹集体农场,让他们在那里当兵,保卫农场,几年后再退役当农民。

阿莫斯读高中的最后一年,以色列将军摩西·达扬带着队伍来海法,给学生们演讲。 一个当时在场的男孩回忆说:“他问,有多少人加入了纳哈尔?一大堆人举起了手。达扬说:‘你们都是卖国贼。我们不需要你们去种西红柿和黄瓜,我们需要你们去战斗。’” 第二年,以色列出了新规定,要求所有青年组织从每百人里选12个人加入伞兵部队,剩下的人继续种地。 阿莫斯看起来像个童子军,不像精英战士,但他第一时间就报名了。 因为太瘦了,他只能拼命喝水增加体重才勉强过关。

在伞兵训练学校,阿莫斯和其他同龄人被塑造成这个新国家的象征,他们成了人们眼中的勇士,成了杀人机器。 怯懦是不可取的。 敢从5.5米高的地方跳下来没摔断腿,教官就命令他们登上二战时期的老式木质飞机。 机上的螺旋桨和舱门在一个水平线上,靠得很近,想迈出舱门的时候,很容易被风刮回机舱。 舱门口有盏红灯,等教官检查完士兵的装备,红灯变绿灯后,他们就得依次跳下去,不敢跳的人会被直接推下去。

刚开始,大部分年轻人都害怕,得靠人推。 阿莫斯小组里有个男孩不敢跳,这成了他一辈子的污点。(“不敢跳的人才是真的有勇气的人,”有个伞兵后来这么说。) 但是阿莫斯从来没有犹豫过。“说起从飞机上跳下来这件事,他永远都是最积极的。”和他一起当过伞兵的尤里·沙米尔回忆说。 他一共跳了50次,可能更多。 在敌人的封锁线附近,他跳过;在1956年的战场上,他跳过;在西奈战役的时候,他也跳过。 有一次,他不小心跳进了蜂巢,被马蜂蛰得失去了知觉。 1961年,他大学毕业去美国读研究生的时候,第一次没带伞兵装备就上了飞机。 飞机降落后,他惊讶地看着机舱外的地面,转头对旁边的乘客说:“我从来没有这样着陆过。”

加入伞兵部队不久,阿莫斯就当了排长。 他给姐姐写信说:“真没想到,我能这么快适应新生活,我的同龄人和我没什么差别,只不过我的衣袖上多了两道杠。 现在他们得向我敬礼,得听我的号令:跑步,趴下。 现在大家都习惯了,我也习惯了,甚至觉得自己天生就是这块料。” 军中的信都要审查,所以阿莫斯在家信里对自己的战斗生涯只是随便提几句。 他曾经奉命参加报复行动,双方都付出了惨重的代价。 他曾经失去战友,也曾经救过战友。“在一次‘血债血偿’的任务中,我救下了一个战友,并因此收获了赞誉,”他在信里写道,“但是我不认为自己是个英雄,我就是想让伙伴们安然无恙地回家。”

还有很多事他没在信里写,也很少对别人讲。 有个有施虐倾向的以色列高级军官,为了测试人在没补给的情况下能坚持多久,长时间不给士兵水喝,直到阿莫斯的一个手下因为脱水而死,这事儿才算完。 在军事法庭上,阿莫斯指证了那个高级军官。 一天晚上,阿莫斯的兵用毛毯捂住另一个施虐狂军官的头,把他揍了一顿。 阿莫斯没参与打人,但是在后来的调查里,他出主意让这些兵免于被起诉。“他们问问题的时候,你就用很多无关紧要的细节去回应,直到他们听烦了不再追问下去。” 他建议他们这么做,还真管用。

到了1956年底,阿莫斯不仅是排长,还是以色列军中最高勇士勋章的获得者。 在接受以色列国防军总参部检阅的一次训练里,他的一个手下需要用炸药桶炸毁一个带倒钩的线网。 拉动引爆线后,这个士兵有15秒的时间撤离。 他把炸药桶推到线网下,拉了引线,结果自己却晕倒在炸药桶上。 阿莫斯的上级命令所有人待在原地,让那个士兵被炸死。 阿莫斯没听他的,他从掩体后面跳出来,一把抓过那个士兵,抱起来,跑到10米开外,把他扔到地上,自己扑在他身上。 爆炸产生的弹片成了阿莫斯身体里永远的印记。 以色列军队的勇士勋章可不是随便能得到的。 摩西·达扬当时看到了整个过程,他在给阿莫斯颁奖的时候说:“你做了一件既愚蠢又勇敢的事,下一次可不一定能这么走运了。”

有时候,阿莫斯的行为会让别人觉得他不在意自己的安危,反倒更在意别人觉得他是不是真男人。“他总是拼尽全力,”尤里·沙米尔回忆说,“我想也许是因为他身材瘦小、面色苍白,所以才格外想要弥补吧。” 但是某种程度上,这个说法也不成立,他是强迫自己勇敢,最终把勇敢变成了习惯。 军旅生涯快结束的时候,阿莫斯明显感觉到了自己的变化。“我相信,你一定很难认出今天的我,”阿莫斯在给姐姐的信里写道,“文字不足以形容即将站在你面前的这个穿军装的男孩身上发生的巨大改变。 和五年前穿着卡其色短裤在机场和你道别的小男孩相比,他完全变了一个人。”

除了信里的只言片语,阿莫斯很少在著作里或者谈话中提到军中的生活。 除非是一些好笑或者奇怪的事。 比如,在西奈战役中,他所在的部队截获了一队埃及人作战用的骆驼。 阿莫斯从来没骑过骆驼,骑了15分钟后,他开始头晕恶心,只能坐上敞篷车,用了六天的时间才走出西奈。 但是在军事行动结束后,他在骑骆驼回家的比赛中拿了第一。

再比如他的兵,即使在战斗中,他们也拒绝戴头盔,说是天气太热,还说如果他们被子弹打中的话,至少子弹上还能留下他们的名字。(对此阿莫斯说:“如果所有子弹都是‘查无此人’,那该怎么办?”) 一般来说,阿莫斯的故事都是从一些生活小事开始的。 以色列数学家塞缪尔·萨塔斯回忆说:“不管什么时候遇到你,他总会先问一句‘我给你讲过这个故事吗?’但这个故事和他自己无关。 比如他会说:‘你知道吗,在以色列的大学里开会的时候,每个人都爱插嘴,因为他们总担心别人会抢先一步把观点说出来。 而在美国大学的员工会议上,每个人都很沉默,因为他们总认为别人也想要表达同样的观点……’” 然后阿莫斯会就美国和以色列之间的种种差异发表一番看法,比如美国人相信明天会更好,而以色列人却相信明天会更糟;美国小孩会在课前预习,而以色列小孩从来不提前看书,却总能冒出最大胆的想法,等等。

熟悉阿莫斯的人都知道,他的故事只是他自娱自乐的一种工具。 就像阿莫斯的老友,一位以色列妇女所说:“认识他的人不聊其他话题,我们最喜欢做的事就是聚在一起聊他,一遍又一遍地聊。” 有些话题就是关于阿莫斯说过的一些搞笑的事,通常是针对那些他觉得自以为是的人。 阿莫斯曾经遇到过一个美国经济学家,一会儿骂这个人是蠢货,一会儿又说那个人是傻瓜,阿莫斯对他说:“你所有的经济学模型都要依靠智慧且理性的人去构建,但你的周围却有一群白痴。” 阿莫斯也曾经听诺贝尔物理学奖得主默里·盖尔曼发表长篇大论,那架势仿佛天底下没有他不知道的事。 盖尔曼讲完后,阿莫斯说:“知道吗默里,这世上像你这样自认为聪明的人绝没有第二个。” 还有一次,阿莫斯在会议上发了言,过后一个英国统计学家走过来对他说:“我通常不喜欢犹太人,但我很喜欢你。” 阿莫斯回答说:“我通常很喜欢英国人,但我不喜欢你。”

不管阿莫斯怎么回应别人,结果只有一个,那就是又有更多关于他的奇闻逸事出来了。 比如说,有一次特拉维夫大学为一个物理学家举办晚会,庆祝他荣获沃尔夫奖。 这个奖是物理学领域的第二大奖,获奖者往往接下来就会拿到诺贝尔奖。 以色列大部分顶尖的物理学家都来参加晚会了,但是不知怎么的,这位大奖得主却和对黑洞刚刚产生兴趣的阿莫斯在一个角落里聊了起来。 第二天,大奖得主打电话问晚会的主办者:“昨晚和我交流的那个物理学家叫什么?他没告诉我他的名字。” 确认了几遍之后,主办者终于明白他说的是阿莫斯,他们告诉他,阿莫斯不是物理学家,是个心理学家。“不可能,”这位物理学家说,“他是我见过的最聪明的物理学家。”

普林斯顿大学的哲学教授阿维沙·玛格丽特说:“不管什么话题,阿莫斯总能一下子抓住核心。 这是一种令人震惊的能力。 面对任何问题,任何与知识相关的问题,他总能在第一时间做出准确的诠释,给出深刻的见解,真的让人不可思议。 他好像随时都能参与到任何一场讨论中。” 南加州大学的心理学家伊夫·比德尔曼说:“他看起来貌不惊人,如果屋子里坐着30个人,他一定是最后一个被注意到的。 但只要他一开口,所有人都会发现他聪明绝顶。” 密歇根大学的心理学家迪克·尼斯比特在见过阿莫斯之后,编了一个只有一行字的智力测试题,题目是:你越快发现阿莫斯比你聪明,你就越聪明。 阿莫斯的密友兼合作伙伴,数学家瓦尔达·利伯曼回忆说:“他走进房间的时候,看起来没什么特别的,穿着也很普通。 他就静静地坐在那里。 可是一旦他开口讲话,他会瞬间成为焦点,成为蝴蝶追逐的光亮。 只要一会儿,每个人都会抬头看向他,期待倾听他的声音。”

尽管如此,人们最津津乐道的不是阿莫斯说了什么,而是他特立独行的生活方式。 他是个夜猫子,总在太阳快升起的时候才睡觉,一直睡到日落西山。 他早餐吃腌菜,晚餐吃鸡蛋。 他会尽量减少那些他觉得浪费时间的日常事务,比如大中午刚睡醒的他,会在开车上班的路上照着后视镜刮胡子、刷牙。 他的女儿多娜说:“他从来都不知道眼下是几点钟,但这不重要,他活在自己的小世界里,你只是碰巧在那儿遇见了他。” 对于别人期待他感兴趣的事,比如参观博物馆或者出席董事会,他从来不会假装感兴趣。“对于喜欢那些事的人来说,这就是一种喜好。” 阿莫斯最喜欢引用缪里尔·斯帕克《吉恩·布罗迪小姐的青春》里的这句话。 他的女儿说:“他总是缺席家庭出游,除非他对那个地方感兴趣,否则他不会去。” 孩子们倒不觉得不快,他们爱自己的父亲,也能感觉到父亲对他们的爱。“他爱身边的人,”他的儿子奥伦说,“他只是不喜欢被条条框框约束。”

大部分人想都不敢想的事,在阿莫斯那里却总能变成现实。 假如他想去跑步,他就会直接去跑。 既不做拉伸,也不换跑步的衣服,而是直接脱掉裤子,只穿着短裤就从门里飞奔出去,用最快的速度开始跑,一直跑到筋疲力尽为止。“阿莫斯觉得,为了避免微不足道的尴尬,人们牺牲了太多的东西,”他的好友阿维沙·玛格丽特说,“而他很早就认识到这一点,知道那么做不值得。”

认识阿莫斯的人都知道,他有一种奇特的天赋,那就是总能准确地定位自己的目标。 瓦尔达·利伯曼回忆说,有一次她去看阿莫斯,看到一张桌子上堆满了差不多一个星期的邮件。 邮件被整齐地按照日期分开码放着,每一堆里都有各种各样的信:有岗位邀请函,有名誉学位授予书,有访谈和讲座的邀请函,有求教难题的咨询信,还有账单。 新邮件送到的时候,阿莫斯会拆开那些他感兴趣的,剩下的就放在桌子上。 每天都有新邮件送到,桌子也一天天堆满。 等堆不下的时候,阿莫斯会直接把这些没拆开过的信推进垃圾桶里。 他喜欢说:“紧迫之事的妙处在于,一旦你把它搁置足够长的一段时间,那它就不再紧迫。” 阿莫斯的老友耶舒·科洛德尼回忆说:“每次我对阿莫斯说我得做这个,我得做那个的时候,他总是告诉我,‘你不必非得去做’。 我就想,‘你可真是个幸运的家伙!’”

阿莫斯身上就是带着一股纯粹劲儿:他的喜好总是能通过他的言行准确而直接地表达出来。 他的三个孩子还清楚地记得父母当年看电影的样子。 两个人开车去看母亲想看的电影,20分钟后,父亲却一个人先回来坐在沙发上了。 他能在电影开场的5分钟内判断这部电影值不值得看,如果不值得,他就会自己回家看《希尔街的布鲁斯》(他最喜欢的电视剧)、《周六夜现场》(一集不落)和NBA球赛(他是个篮球迷)。 等电影结束后,他再开车把妻子接回来。 他会和妻子解释:“他们已经拿了我的钱,难道还想拿走我的时间吗?” 如果实在不得不参加自己不喜欢的聚会,他会把自己变成隐形人。 他的女儿多娜说:“当他走进一间屋子,发现自己没兴趣多待的时候,他会把自己变成背景藏起来。 他好像拥有某种超能力。 他的所作所为说明他很排斥社会责任。 他不认可那种社会责任,虽然不认可,却做得体面又合适。”

有时候,阿莫斯会得罪人,这也是意料之中的。 他那双闪烁不定的淡蓝色眼睛足以让陌生人感到不安。 他的眼神总是飘忽不定,别人会以为他没在专心听自己讲话,但其实他往往是在很专注地倾听。 阿维沙·玛格丽特说:“在他看来,最大的问题在于有些人做不到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 如果他觉得你乏味无趣,言之无物,他会毫不客气地打断你。” 熟悉他的人早就学会了理性地看待他的言行。

阿莫斯从不去想他喜欢的人会不会不喜欢他。 塞缪尔·萨塔特说:“他最渴望的就是用个人魅力征服别人,对一个聪明绝顶的人来说,这种心态多少有些奇怪。” 耶舒·科洛德尼则说:“他愿意让别人钦慕他,爱他,一旦他对你青睐有加,就很容易对你付出真心,他周围的人会为此‘争风吃醋’。 他的朋友们经常会问自己:我知道我为什么喜欢他,但是他究竟为什么喜欢我呢?”

阿姆农·拉波波特从来不缺仰慕者,他因为在战争中英勇作战而闻名。 以色列的妇女但凡见过他,都会因为他金黄色的头发,古铜色的皮肤以及轮廓分明的五官而觉得他是世上最帅的男人。 几年后,他获得了数学心理学的博士学位,成了备受瞩目的教授,还在世界一流大学获得了一席之地。 然而,就是这样一个人,在感觉到阿莫斯对他的欣赏后,也有些受宠若惊。“我知道,他的聪明才智对我具有极大的吸引力,”阿姆农说,“但是我不知道我有什么能吸引他的,可能是因为大家都觉得我很帅吧。” 不管是什么原因,他们都被彼此深深吸引。 从认识那天起,阿姆农和阿莫斯就成了形影不离的整体。 在班级里,他们是同桌;在公寓里,他们是邻居;夏天,他们一起去乡间游玩。 他们是众所周知的一对儿。“我猜有的人可能以为我们是同性恋之类的关系。”阿姆农说。

在阿莫斯决定未来专业发展的时候,阿姆农也正处于人生的高峰期。 50年代末,希伯来大学的学生要选两个主修方向。 阿莫斯选了哲学和心理学。 但是他在进入知识领域的时候采取了战略性的方针,就像开采油田,在哲学课的课堂上待了两年之后,他宣布,哲学这块地上采不出油了。 阿姆农回忆说:“我记得他的原话,他说,‘我们对哲学无能为力。 柏拉图已经把大多数问题都解决了,我们不会在这个领域再有什么作为。 智慧的先哲太多,而剩下的问题太少,剩下的问题也都是无解的。’” 身心关系问题就是一个很好的例子。 各种各样的思维活动,我们所信奉的、所想的,是如何和我们的身体反应产生关联的? 我们的身体和心灵之间是什么关系? 这些问题和笛卡尔一样,都是老掉牙的事情了,但是人们至今也没找到答案,至少在哲学领域没有找到。 阿莫斯觉得,哲学的问题就在于它没有遵循科学法则。 哲学家只凭自己这一个样本的检验,就得出了关于人性的理论。 而心理学至少还装装样子,让自己显得像一门科学,起码它始终是以确凿的数据为支撑的。 假如心理学家有了一个理论假设,那他会选择一部分人作为代表性的样本来加以检验。 别的人也可以来检验他的理论,要么进一步证实他的观点,要么推翻他的观点。 心理学家寻找真理的路很坎坷,但他们会坚持走下去。

在阿莫斯最亲密的那些以色列朋友看来,他对心理学感兴趣完全是意料之中的事。 诸如“人们为什么会这样做?”“人们为什么会那样想?”之类的问题充斥着他们和阿莫斯的对话。“他从来不和我们聊艺术,”阿维沙·玛格丽特回忆说,“他只聊人。 这是一个永恒的话题,永恒的谜团:为什么人们会做出这样或者那样的选择? 答案也许就藏在犹太人的思考方式里。 犹太人是人们眼中吝啬的商人,他们时时刻刻在评估别人:谁比较危险? 谁比较可靠? 谁会偿还债务? 谁会欠债不还? 人们一般会根据心理判断来给出答案。” 然而,很多人不明白,为什么像阿莫斯这么头脑清醒的人会涉足心理学这个晦暗不明的领域。 一个始终乐观向上、思维清晰而有条理、对无稽之谈零容忍的人,为什么会陷入这样一个被神秘主义和忧伤的灵魂所缠绕的领域?

阿莫斯很少谈到这个问题。 偶尔提到的时候,也总是让人觉得他是心血来潮才进入这个领域。 阿莫斯四十五六岁的时候,心理学领域很多出色的年轻学子都想拜他为师,他和哈佛大学的精神病学教授迈尔斯·肖尔坐在一起聊天。 肖尔问他是怎么成为心理学家的。 阿莫斯说:“很难说清楚人们是如何选择生活道路的,我们的很多重大选择实际上都是随机做出的,反而是一些无关紧要的小选择能反映出我们真实的一面。 我们进入什么样的领域可能取决于我们高中遇到了什么样的老师,我们选择什么样的配偶也可能取决于在适当的时候出现在我们身边的那个人。 相反,小选择往往是成体系的。 我是一个心理学家这件事说明不了什么问题,我是一个什么样的心理学家才能反映出很多问题。”

那他究竟成了一个什么样的心理学家呢? 阿莫斯对心理学里的很多东西都不感兴趣。 在选修了儿童心理学、临床心理学和社会心理学的课程之后,他发现其中的绝大部分内容都可以忽略不计。 对于老师布置的任务,他也漫不经心到了令人震惊的地步。 埃米娅·利布利奇是阿莫斯的同学,她见过阿莫斯在被教授安排去给一个5岁的孩子做智力测试的时候,是多么的随便。“在最后期限的前夕,阿莫斯找到阿姆农说,‘阿姆农,来躺在沙发上。 接下来我会问你一些问题,你要把自己假想成一个5岁的孩子’。 他就这么把活儿干了!” 在课堂上,阿莫斯是唯一一个不做笔记的学生。 快考试的时候,他就看看阿姆农的笔记。“他只需要看一遍,就能掌握得比我还要好,”阿姆农说,“同样令人不可思议的是,假如他在大街上遇到一个物理学家,他能在自己对物理一无所知的情况下和对方聊上半个小时,然后还会把物理学家都没意识到的物理学知识告诉对方。 一开始我还以为他仅仅是知道些皮毛,就像派对上的一种社交把戏,但我错了,那根本不是把戏。”

太多的教授似乎都是凭感觉授课,学生们学不到啥。 有个教心理学史的家伙,来自苏格兰,因为被发现伪造博士文凭而被送回了老家。 还有一个教性格测试的波兰犹太人,当年躲在树林里才逃过了大屠杀,在面对阿莫斯和阿姆农的质问时,哭着跑出了教室。“基本上我们得靠自己来学习心理学。”阿姆农回忆说。 当时,临床心理学研究刚刚起步,而阿莫斯的同学们最感兴趣的领域是医学,他们大部分都希望成为医学领域的治疗师。 在17世纪,一个人要是生病了,看医生的结果只会比不看的时候更糟。 到了19世纪末期,看医生已经成了一种风险和收益持平的选择:病情好转和恶化的可能性各占一半。 阿莫斯打了个比方,说临床心理学就像17世纪的医学,他有很多例子可以证明这一点。

1959年的某一天,那时候他们还在希伯来大学读二年级,阿姆农偶然读到了一篇叫做“决策理论”的文章,作者是约翰·霍普金斯大学的心理学教授沃德·爱德华兹。 文章开头这样写道:“很多社会学家而非心理学家试图解释个体行为的根源,很多经济学家和个别心理学家用大量的理论和少量的实证来探讨个体的决策问题。 这套理论主要解决的是以下这类决策问题:假设有A、B两种情况,你可以任意选择其中一种,要么选A,要么选B。 举个例子,一个小孩站在卖糖果的柜台前,纠结于选A还是选B。 选A的话,他能得到25美分,但是吃不到糖;选B的话,他能得到15美分,外加一块10美分的糖。 经济学里的决策理论就是用来预测人们在这种情况下会怎么选的。” 接着,爱德华兹在文中指出了一个问题:经济学理论中有关市场规划、公共政策等方面的内容都是以决策理论为基础的。 而最喜欢检验理论从而揭示人类如何做决策的心理学家群体却极少关注经济学。

爱德华兹并没有把自己或者自己的研究放在经济学的对立面上。 他只是在呼吁心理学家,或者说让心理学家自发地去检验一下经济学家提出的假设和预想。 经济学家假设人类是“理性的”。 啥意思呢? 最起码是说人类知道自己想要什么。 在面临一系列选择的时候,人可以根据自己的兴趣把它们依次排列。 比如,当他们拿到一张菜单,上面列着三种热饮。 如果他们平时在咖啡和茶之间更喜欢咖啡,在茶和热巧克力之间更喜欢茶,那么按照逻辑,在咖啡和热巧克力之间,他们会更喜欢咖啡。 简单来说,当你在A和B之间选择了A,在B和C之间选择了B,那么在A和C之间你就一定会选择A。 用学术名词来说,这叫做“传递性”。 如果人们在给自己的喜好排序的时候打破了这种“传递性”,市场运作就很难正常进行。 假如一个人原本在咖啡和茶之间更喜欢咖啡,在茶和热巧克力之间更喜欢茶,最后却选择了热巧克力而不是咖啡,那么这种选择会没完没了。 因为从理论上来说,他们每一次换成自己喜欢的热饮都要花钱,从热巧克力换成茶,从茶换成咖啡,然后再一次从咖啡换成热巧克力。 他们始终无法决定该选哪一种热饮,最终只会陷入一个没完没了的怪圈,一个劲地在徘徊不定中花钱。

以下就是一个经济学家做出的,爱德华兹认为心理学家应该检验的预想:现实生活中的人是不是具有“传递性”? 如果他们原本更喜欢咖啡,而不是茶,更喜欢茶,而不是热巧克力,那是不是一定会在咖啡和热巧克力之间选择咖啡? 爱德华兹指出,已经有个别学者在研究这个问题了,其中有一位数学家,叫肯尼思·梅。 梅在发表于经济学核心期刊《计量经济学》上的一篇文章里,描述了他针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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