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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lculating...

哎呀,谢天谢地,咱们有大气层!这玩意儿啊,给了我们一个温暖舒适的环境。要没它,地球就成个死气沉沉的冰疙瘩,平均温度得零下五十度!而且啊,大气层还能吸收、挡开宇宙射线、带电粒子、紫外线啥的,简直就是一层厚厚的保护层,相当于四米半厚的混凝土呢!没它,太空那些“小访客”就能像小匕首一样,直接扎进我们身体里了!就算下个雨,没大气层缓冲,雨点都能把咱们打昏。

不过,你猜怎么着?我们的大气层其实没那么多!虽然它能延伸到大概一百九十公里高,从地面上看好像挺厚的,可要是把地球缩小成书桌上的地球仪大小,那大气层就薄得像一两层油漆!

为了研究方便,科学家们就把大气层分成了四个层次:对流层、平流层、中间层,还有电离层,现在也叫热层。其中,对流层对我们来说,那可太重要了!只有对流层里才包含足够我们生存的热量和氧气。当然啦,你往上走,它很快就会变得不适合生存。从地面到最高点,对流层在赤道位置大约厚十六公里,在我们温带地区,也就十到十一公里,而百分之八十的大气质量,几乎所有的天气变化,都集中在这薄薄的一层里。所以说,你和苍穹之间,其实没多少东西挡着。

对流层的上面就是平流层。当你看到雷雨云的顶端像个铁砧一样展开,你就是在看对流层和平流层的交界处了。这个看不见的天花板,有个名字叫“对流层顶”,是一位法国人一九零二年坐着气球发现的。这位法国老兄叫莱昂-菲利普·恭瑟朗·德·傅尔特。这个“顶”的意思不是“暂停”,而是“封顶”!

就算在对流层最高的地方,对流层顶离我们也不算远。现在那些摩天大楼用的高速电梯,二十分钟就能把你送过去。不过,我劝你还是别去!在没有密封的情况下,这么快速上升,轻则脑水肿、肺水肿,重则直接呜呼哀哉或者奄奄一息!就算速度慢一点,你也会很不舒服的。十公里高空的温度能降到零下五十七摄氏度,你得补充氧气才行。

离开对流层之后,温度会因为臭氧层的吸收作用(这也是傅尔特老先生一九零二年勇敢攀升的又一个发现)迅速上升到四摄氏度左右。到了中间层,温度又会下降到零下九十摄氏度。然后到了热层,温度一下子飙升到一千五百度以上,而且昼夜温差能超过五百度!不过得说明一下,在这个高度,温度多少只是个理论概念。温度嘛,其实只是衡量分子活动程度的一个标准。在海平面高度,空气分子密度很大,一个分子稍微动一下,就会撞上另一个分子。由于有几万亿个分子不停碰撞,大量的热量就这么交换了。但是在热层,也就是八十公里以上的高度,空气太稀薄了,两个分子可能隔着好几公里,几乎没机会接触。所以啊,虽然每个分子的动能都很高,但它们之间几乎没有影响,热量也没法传递。这对卫星和宇宙飞船来说是好事儿。你想啊,要是热量交换频率高,在那高度运行的人造物体,还不直接烧起来了?

就算这样,宇宙飞船在外层大气里也得小心翼翼的,尤其是返回地球的时候。二零零三年二月的“哥伦比亚”号航天飞机悲剧,就说明了这一点。虽然大气层很薄,但要是飞船进入大气层的角度太大,或者速度太快,它就会撞击大量的分子,产生极易燃烧的拉力。反之,如果返回的飞行器角度太小,它很可能就像掠过水面的石头一样,弹回太空。

想知道自己有多离不开地面?你不必冒险去大气层边缘,随便在哪个地势高的城市生活过的人都知道,海拔几百米,身体就开始不舒服了。即使是经验丰富的登山运动员,他们身体强壮、训练有素,还带着氧气瓶,也会有高原反应:头脑不清醒、恶心、疲劳、冻伤、体温过低、没胃口,各种毛病都来了。人体会用各种方式提醒你,它不适合在高海拔地区工作。

登山运动员彼得·晗伯勒说过:“就算在最有利的情况下,在珠穆朗玛峰顶上,每走一步都需要极大的意志力。你必须强迫自己往前走,抓住能抓住的地方,永远都觉得累得要死。” 英国登山家兼电影制片人马特·迪金森,记录了霍华德·萨默维尔的故事。一九二四年,萨默维尔跟随英国远征队攀登珠穆朗玛峰,结果“发现自己一块发炎的肉掉下来,堵住了气管,差点窒息而死”。费了好大劲儿才咳出来,结果发现,咳出来的是“喉部的整个蒙古膜”。

海拔七千五百米以上,也就是登山运动员说的“死亡地带”,身体肯定是不舒服的。但很多人到不了四千五百米左右,就会极度虚弱,甚至病危。敏感程度和身体是否强壮没啥关系。有时候,老奶奶在高处生龙活虎,她们身强力壮的后辈反而吃不消,不得不送往低处。

就人类连续生活的耐受力而言,极限大约是五千五百米。就算习惯生活在高处的人,也无法长期忍耐这种高度。弗朗西斯·阿什克罗夫特在《极端条件下的生命》里说,安第斯山脉五千八百米的高处有硫矿,但矿工们宁可每天晚上往下走四百六十米,第二天再爬上去,也不愿意连续生活在那里。生活在高处的人,往往要经过几千年,才会渐渐拥有特别大的胸腔和肺部,让携带氧气的红细胞浓度增加差不多三分之一。可是,血液能承受的红细胞浓度是有限度的,浓度太大,血液流动就不顺畅了。而且,在五千五百米以上的高度,即使完全适应环境的妇女,也没法为发育中的胎儿提供足够的氧气,不到足月就得把孩子生下来。

十八世纪八十年代,欧洲人开始坐气球做攀升试验。他们惊讶地发现,越高越冷。每爬高一千米,温度就下降一点六摄氏度左右。按理说,离热源越近,应该越暖和才对。一部分原因是,你其实没离太阳近多少。太阳在一点五亿公里以外呢。朝它移近几百米,就像站在俄亥俄州,朝澳大利亚的丛林大火走近一步,指望闻到烟味一样。要解释这个问题,还得回到大气里分子密度的问题。阳光激活原子,增加原子的运动速度;原子在激活的状态下互相撞击,释放热量。夏天你感觉太阳暖烘烘的,其实是阳光在激活原子。你爬得越高,那里的原子越少,撞击次数就越少。空气这玩意儿,挺会骗人的。就算在海平面高度,我们也觉得空气很轻,几乎没啥重量。实际上,空气质量很大,而且经常会表现出来。海洋科学家怀维尔·汤姆森说过:“早上起床的时候,我们有时候发现气压计升高了二点五厘米,说明夜里有将近半吨的重量一直压在我们身上,但我们并没有觉得不舒服,反而觉得精力充沛,因为在密度较大的气体里,我们移动身体只需要较小的力气。”你在增加半吨重的压力之下不会被压垮,跟你在大海深处不会被压垮的原因是一样的:你的身体主要是由无法压缩的液体组成的;液体会产生推力,平衡体内和体外的压力。

但是,要是空气处于流动状态,比如飓风,甚至是一阵强风,你很快就会意识到空气的质量还真不小。我们身边大约有五千两百万亿吨空气,本行星的每平方公里上有九百多万吨——这可不是个小数目!当几百万吨空气以每小时五六十公里的速度流动时,树枝折断,屋顶瓦片飞走,这太正常了。正如安东尼·史密斯所说,一次典型的天气前锋,可能由十亿吨热空气加上压在底下的七点五亿吨冷空气组成。难怪气象部门有时候会那么兴奋!

当然啦,我们头顶的世界里,能量可不少!据说,一场大雷雨包含的能量,相当于全美国四天用电量的总和!在合适的条件下,雷雨云能升到十到十五公里高,包含着每小时一百五十多公里速度上升和下沉的气流。这两种气流经常并排出现,所以飞行员都不想从里面飞过去。在内部一团混乱之中,云团里的粒子会获取电荷。由于一些我们还不完全了解的原因,较轻的粒子往往带正电荷,被气流刮到云团顶部。较重的粒子留在基部,积累负电荷。这些带负电荷的粒子,非常想冲向带正电荷的地球。希望夹在中间的东西能走运吧!闪电以每小时四十三万五千公里的速度移动,能把周围的空气加热到两万八千摄氏度,比太阳表面的温度还高几倍呢!在任何时刻,全球都有大约一千八百场大雷雨正在发生,平均每天四万场左右。闪电日日夜夜划过这颗行星,每秒钟大约有一百道闪电击中大地。天空,真是个生气勃勃的地方!

难以置信的是,我们对这些情况的了解,很多都是最近才有的!急流通常位于九千到一万米高空,能以每小时将近三百公里的速度移动,极大地影响着所有大陆的天气系统。然而,直到二战期间飞行员开始飞进里面,我们才发现它的存在。即使到了现在,还有很多空气现象我们知道得很少。有一种波动,通常被称作“晴空湍流”,它偶尔会造成飞机剧烈颠簸。每年大约有二十次这样的事故严重到需要报道。它们与云团结构或者任何可以用肉眼或雷达测到的现象没关系。它们是晴空中小范围的湍流。举个例子,一架从新加坡飞往悉尼的飞机,在平静的条件下飞越澳大利亚中部,突然下降了九十米——足以把没系安全带的人甩到天花板上!十二个人受了伤,有一个伤势还很严重。谁也不清楚,怎么会有这种制造混乱的小气流。

空气在大气层里翻滚流动的过程,和地球内部机器转动的过程是一样的,那就是对流。潮湿的热空气从赤道地区升起,碰到对流层顶就向外扩散。随着远离赤道,它渐渐冷却,渐渐下沉。碰到底部之后,一部分下沉的空气向低压地区流动,掉头返回赤道,完成那个环流。

在赤道地区,对流过程一般比较稳定,天气总是不错。而在温带地区,季节变化、地区差异明显得多,缺乏规律性。结果,高气压体系和低气压体系之间,展开了永无止境的搏斗。低气压体系是由上升的空气创建的,把水分子送到天空,形成了云团,最终形成了雨。热空气比冷空气更能携带水气,这就是热带和反季下暴雨最多的原因。因此,低气压的地方往往和云雨关系密切,高气压的地方一般阳光灿烂,天气不错。当两个这样的体系相遇的时候,往往从云团的样子就能看出来。比如,要是携带水汽的上升气流无法突破上面比较稳定的一层空气,就会像烟碰到天花板那样向外展开,于是就形成了层云——那种不太讨人喜欢、毫无特色,让天空阴沉沉的云层。事实上,要是你观察一个人抽烟,看着烟雾怎样从香烟在无风的屋子里袅袅上升,你就能很好地理解这到底是怎么回事。起先,烟雾笔直上升(这叫做“层流”,你要是想在别人面前卖弄一下学问的话),然后向外展开,扩散成波形的一层。就算是用在精密受控环境里进行测量的、世界上最大的超级计算机,也无法准确预测这类波形烟雾会变成什么形状。而气象学家们却要在不停自转、巨大而多风的世界里预测这种运动,你可以想象他们面对的困难有多大。

我们知道的是,太阳的热量分布不匀,形成了本行星上的不同气压。空气无法容忍这种状态,于是就横冲直撞,想要实现处处平衡。风,就是空气想要实现这种平衡的一种办法。空气总是从高压地带向低压地带流动(你应该能想到这一点。想象一下含有压缩空气的任何东西——一个气球,一个气罐,或者一架没有窗户的飞机,想象一下压缩空气如何老是想去别处)。压力相差越大,风的速度就越快。

顺便说一句,风速和大多数累积的东西一样,是以指数增长的。所以,每小时三百公里的风,不是比每小时三十公里的风强十倍,而是强一百倍——因此它的破坏性也要大得多。要是把几百万吨空气加速到这种程度,就能产生极其巨大的能量。一场热带飓风在二十四小时里释放的能量,相当于像英国或法国这样的富裕中等国家一年使用的能量!

大气寻求平衡的干劲,是由埃德蒙·哈雷首先发现的,他是个无处不在的人物,并由他的英国同胞乔治·哈德利在十八世纪加以阐述。哈德利注意到,上升和下降的气柱往往会产生“环流”(自那以后一直被称作哈德利环流)。哈德利是个律师,但对天气怀有浓厚的兴趣(他毕竟是英国人嘛)。他还提出了环流、地球自转和空气明显转向之间的关系。空气转向产生了信风。然而,是巴黎高等工科学校的工程教授加斯帕尔·德·科里奥利于一八三五年解决了这些相互作用的细节问题,因此我们称其为科里奥利效应(科里奥利在学校的另一项贡献是发明了水冷却器,至今仍然被叫做科里奥利冷却器)。地球在赤道以每小时一千六百七十五公里左右的速度转动。你朝极地移动,这个速度会大大慢下来,比如慢到伦敦或巴黎的每小时九百公里左右。你只要仔细想想,原因就不难理解。要是你在赤道附近,地球必须带着你转过相当远的路程——大约四万公里——才能把你送回原地。而要是在北极,你只要走几米就能转完一圈。然而,无论哪种情况,你都得花二十四小时才能回到出发地。所以,你离赤道越近,你的转动速度肯定越快。

为什么在空中以与地球自转方向相横做直线运动的物体,只要距离足够,在北半球似乎向右做弧线运动,在南半球似乎向左做弧线运动?科里奥利效应认为,那是因为地球在下面转动!为了理解这一点,想象你站在一个大体育场的中央,把一个球抛给站在边缘的人。等球到达边缘的时候,那个人已经向前移动了,球从他的背后飞了过去。从他的角度看来,那个球似乎以弧线运动绕开了他。这就是科里奥利效应;这种效应使得天气系统发生卷曲,让飓风像陀螺一样打着转儿移动。科里奥利效应还解释了,为什么海军在发射炮弹的过程中,不得不向左或向右调整方向。要不然,一枚发射向二十五公里远的炮弹,会偏离目标大约九十米,掉进海里打不中目标。

考虑到天气在实际上和心理上,对几乎每个人都那么重要,气象学到十九世纪前夕才开始成为一门科学(虽然气象学这个名字,自从一六二六年就有了。它是由一个叫格兰杰的人在一本逻辑学的书里创造的),这真是令人难以置信。

一定程度上,问题在于成功的气象学需要精确测量温度。而生产温度计在很长时间里,比你想象的还要困难。精确的读数取决于玻璃管的内径要非常均匀。那可不容易做到!解决这个问题的第一人,是荷兰仪表制造商达尼埃尔·加布里埃尔·华伦海特。他于一七一七年制造出一支非常精确的温度计。然而,由于未知的原因,他把温度计上的冰点设在三十二度,把沸点设在二百一十二度。这种古怪的数值,从一开始就让有些人感到很不方便。一七四二年,瑞典天文学家安德斯·摄尔西乌斯提出了另一种温标。为了证明发明者很少能把事情彻底弄清楚的观点,摄尔西乌斯在自己的温标上,把沸点设在零度,把冰点设在一百度,但那个标法很快就被颠倒过来了。

经常被认为是现代气象学之父的,是英国药剂师卢克·霍华德。他在十九世纪初出了名。霍华德的主要贡献,在于一八零三年为云的类型起了名字。他是林奈学会的一名积极而受人尊敬的成员,在他的新方案里使用的是林奈原则,但他选了不太知名的阿斯克斯学会作为宣布他新的分类方案的论坛。(你可能还记得,前面有一章提到过阿斯克斯学会,它的成员潜心于笑气带来的乐趣。因此我们只能希望,霍华德的陈述应该严肃对待,受到应有的重视。关于这一点,霍华德派的学者们古怪地保持沉默。)

霍华德把云分成了三类:一层一层的云叫做层云;绒毛状的云叫做积云(这个名字在拉丁语里是“堆积”的意思);高处薄薄的羽毛状结构叫做卷云(意思是“卷曲”)。卷云一般出现在寒冷天气到来之前。后来,他又增加了第四个名字,把一种会下雨的云叫做雨云(拉丁语的意思是“云”)。霍华德体系的妙处在于,这些基本成分可以自由组合,描述天空中飘过的每种形状、每种大小的云——层积云、卷层云、积雨云等等。这个体系顿时取得了成功,不仅仅在英国。歌德非常赞同这个体系,甚至写了四首诗献给霍华德!

在随后的岁月里,霍华德的体系又增加了很多内容,最后那部百科全书性质的,但很少有人读的《国际云层图册》共有两卷。但是,有意思的是,霍华德去世后确定的云的种类——例如乳房状云、冠状云、雾状云、厚度云、絮状云和中度云,据说在气象学界外根本没人接受,在气象学界内接受的人也不多。顺便说一句,那本图册在一八九六年出的第一版,也是薄得多的一版,把云分成了十个基本种类。其中,最丰满、最像垫子的卷叠积云排列第九(积云往往干净利落,边缘分明,而别的云层模模糊糊。这是因为积云湿润的内部和外面干燥的空气之间有着明确的界线。要是水分子越出该云的边缘,外面干燥的空气会立刻把它除掉,从而使积云的边缘保持光滑。而高得多的卷云由冰和该云的边缘与外面的空气之间的区域组成,所以它的边缘往往是模模糊糊的)。“九霄云外”这个说法,似乎由此而来。

偶尔出现的砧头状雷雨云,尽管气势汹汹,实际上在一般情况下都是温和而不实的东西。夏天一朵绒毛状的积云,虽然每一边都伸展数百米,但含有的水分却不足一百到一百五十升——“大约够注满一个浴缸”,正如詹姆斯·特雷菲尔说的。如果你想知道云是一种华而不实的东西,你可以在雾里走一走——雾只不过是一种没决心远走高飞的云。我们再引用特雷菲尔的话:“如果你在普通的雾里走九十一米,你只会接触到大约八立方厘米的水——还不够你好好喝一口。”所以啊,云不是大水库。在任何时候,地球上只有大约百分之零点零三五的淡水飘浮在我们的头顶。

水分子的结局差别很大,取决于它落在哪里。要是它落在肥沃的土壤里,会被植物吸收,或者在几个小时或几天内再次直接蒸发。然而,要是进入了地下水,它可能好多年——好几千年,如果它流到确实很深的地方——再也见不着太阳。要是你望一眼湖水,你看到的是一大堆分子,它们在那里平均待了十年之久。人们认为,水分子在海洋里停留的时间更可能是百年。总的来说,下了一场雨之后,大约有百分之六十的水分子在一两天内又回到了大气层。一旦蒸发,它们在天空中待不了大约一个星期左右——德鲁里说是十二天——然后又以雨的形式落了下来。

蒸发是个很快的过程,你很容易根据夏天一摊水的命运来测定。要是不连续补充水,就连地中海这样的大块头,也会在千年里干涸。这种情况在六百万年前发生过,产生了科学界所谓的“墨西拿盐度危机”,原因是大陆移动阻塞了直布罗陀海峡。随着地中海干涸,被蒸发的水汽以淡雨的形式落在别的海里,稍微降低了那些海的盐度——实际上,刚好稀释到能使更大区域结冰的程度。冰区的扩大把更多的太阳热量反射回去,从而把地球推进到了冰期。至少从理论上说是这样的。

就我们所知,有一点是肯定的,只要地球的动力稍微发生变化,就可能产生难以想象的后果。我们过一会儿将会看到,或许,连我们也就诞生在这样的事件中。

海洋是地球表面活动的真正动力源泉。实际上,气象学家们越来越把海洋和大气看成是单一体系,因此我们在这里要多说几句。水非常善于储存和传递热量——难以想象的大量热量。墨西哥湾暖流每天送到欧洲的热量,相当于全世界十年煤炭产量的总和!为什么英国和爱尔兰冬天的气候比加拿大和俄罗斯温和?原因就在这里。但是,水热得很慢,因此即使在最热的日子里,湖泊和游泳池里的水也是凉的。由于这个原因,往往会有这样的情况:从天文学的角度来说,一个季节已经开始,而在实际感觉上,还没到那个季节。因此北半球的春季始于三月,而最早要到四月,大部分地方才有春天的感觉。

海水不是一个均匀的整体。各地海水的温度、盐度、深度、密度等等都有差异,对海水传递热量的方式有着巨大的影响,进而又影响到气候。比如,大西洋比太平洋的盐度要高,这还是一件好事情。海水越咸,密度越大,密度大的海水下沉。要是大西洋洋流不需要负担额外的盐量,就会一直推进到北极地区,使北极暖和起来,但欧洲会完全失去那些不可多得的热量。地球上热量传递的主要载体是所谓的热盐环流。它源自海洋深处的缓慢洋流——这个过程是科学家、冒险家伦福德伯爵于一七九七年发现的(“热盐环流”这个名称似乎对不同的人有不同的意思。二零零二年十一月,麻省理工学院的卡尔·旺什在《科学》杂志上发表了一篇题为《什么是热盐环流?》的文章。他认为,这个名称在几份主要杂志上至少表达了七种不同的现象——海底层面的对流,密度或浮力不同造成的对流,“物质在南北相反方向的对流”等等,都和海洋对流和热量转移有关。我在这里使用的是它的笼统的意思)。情况是这样的:表面海水抵达欧洲附近之后,密度增加,沉到深处,慢慢返回南半球。这批海水抵达南极洲,遇上了南极绕极流,被往前推入了太平洋。这个过程是很慢的——海水从北大西洋流到太平洋中部要花一千五百年时间——但它运送的热量和水量是相当可观的,对气候的影响也是巨大的。

有人可能要问了:科学家是怎么算出,一滴水从一个大洋到另一个大洋,要花这么长时间的?答案是:科学家可以测定水里的混合物,比如含氯氟烃,从而计算出自它上次进入空气以来已经过了多久。通过把不同深度、不同地点的测量结果进行比较,就可以比较准确地绘制出水的运动路线图。

热盐环流不仅传送热量,而且随着洋流的起伏,也起着搅动食物的作用,让更大范围的海域适合鱼类和其他海洋动物生存。不幸的是,热盐环流对周围的变化似乎也很敏感。计算机模拟试验的结果表明,即使海洋盐度稍有稀释——比如,由于格陵兰冰原加快融化,也会灾难性地打乱这个循环。

大海还帮了我们另一个大忙:它吸收大量的碳,并且有办法把碳藏到安全的地方。现在的太阳燃烧的旺度,比太阳系形成之初强了大约百分之二十五,这是我们太阳系的怪事之一。因此,地球本该比现在热得多。实际上,正如英国地质学家奥布里·曼宁所说:“这个巨大的变化本来会对地球带来绝对灾难性的后果,然而,我们的世界好像几乎没受到影响。”

那么,是什么让这颗行星保持稳定,保持凉快的呢?是生命!当空气里以二氧化碳形式存在的碳,随着雨水落下来的时候,无数万亿个小小的海洋生物将其捕捉,并利用它(和其他东西一起)来制造自己小小的壳。那些生物是我们大多数人连听都没听说过的,什么有孔虫啊、球石啊、钙质藻啊等等。它们把碳关在壳里,防止碳通过再次蒸发进入大气,要不然它会危险地形成一种温室气体。最后,小小的有孔虫、球石等等都死了,掉到海底,被压缩成了灰岩。要是你望一眼像英国多佛尔的白垩这样非凡的自然特色,想想它几乎完全是由死去的小小海洋生物造成的,这真是令人觉得不可思议!但是,更令人不可思议的是,你知道这些生物日积月累地吸收了多少碳吗?一块十五立方厘米的多佛尔白垩,就含有超过一千升的压缩二氧化碳。要不然,这些二氧化碳对我们根本不会有什么好处。总的来说,被关在地球岩石里的碳,大约相当于大气里的两千倍!那些灰岩中的很大一部分,最终会成为火山的原料,然后回到大气层,以雨的形式落在地球上。因此,整个过程被称为长时碳循环。这个过程要花很长时间才能完成——对一个普通的碳原子来说,大约要花五十万年。在没有别的因素干扰的情况下,这对保持气候稳定很有作用。

不幸的是,人类却随意打乱这个循环,把大量额外的碳排放到大气里,不顾有孔虫是否准备好了。据估计,自从一八五零年以来,我们已经额外向空气里排放了大约一千亿吨碳,这个数字又以每年大约七十亿吨的速度增加。总的来说,那其实不算很多。大自然——主要通过火山喷发和树木腐烂——大约每年向大气里投放两千亿吨二氧化碳,差不多是我们汽车和工厂排放量的三十倍。但是,你只要看一眼我们雾蒙蒙的城市、科罗拉多大峡谷,有时候甚至是多佛尔的白垩,你就会明白,我们的参与造成了多大的差别。

我们从非常古老的冰样得知,大气里二氧化碳的“自然”浓度——也就是说,在我们工业活动开始雪上加霜之前的浓度——大约是百万分之二百八十。到一九五八年实验室人员开始重视这个问题的时候,那个数字已经上升到百万分之三百一十五。今天,这个数字已经超过百万分之三百六十,而且还在以每年大约百分之零点二五的速度继续攀升。据预测,到二十一世纪末,这个数字会达到大约百万分之五百六十。

到目前为止,地球上的海洋和森林(森林也带走了大量的碳)成功地挽救了我们自我毁灭的命运。但是,正如英国气象局的彼得·考克斯所说:“有一条临界线。到了那个时候,大自然的生物圈已经无法缓解我们排放的二氧化碳对我们自身所产生的影响,实际上还开始起增大作用。” 人们担心,全球变暖的情况将会迅速恶化。由于无法适应,很多树木和其他植物将会死去,把储存的碳释放出来,使问题变得更加严重。这种循环在遥远的过去也偶尔发生过,即使在没有人类参与的情况下。然而,即使到了那种地步,大自然还在创造奇迹,这是个好消息。几乎可以肯定,碳循环最后会东山再起,还地球一个稳定而美好的环境。上次发生这类事情,只花了六万年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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